来论丨将献血与教师评职称挂钩,叫停就对了

来论 2023-01-10 2330

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的下降,全国多地发出了献血的呼吁,不少城市还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献血车进入街道社区等。但在这些号召献血的活动中,有单位却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据爆料,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某中学,校方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里面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在受到多方质疑后,涉事中学负责人回应称,发布此消息考虑不周,现已将其收回,并完全按照无偿献血的文件要求。

职称,是众多教师关心的大事。利用职称评定推动献血,开展起工作来,想来会在短时间内看到效果。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面对上级之倡导与要求,为“承担”社会责任,彰显为人师表者之良好形象,涉事学校才作出了将献血与教师评职、评优、评先挂钩这样的“考虑不周”的荒唐决定。

说将献血与教师评职称挂钩荒唐,在于此举潜藏诸多弊端。

首先,学校这样做有“道德绑架”之嫌,教师难免有抵触情绪,尤其是对那些可能身患各种疾病的教师来说,明显不公平。可能让那些因种种原因不能献血的老师在职称评定中处于劣势,加剧教师“职称”评审的焦虑。

其次,献血一旦跟一些考核挂钩,就有损其公益、团结的底色。《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也就是说,献血必须本着自愿的原则,而且是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

但是,一旦将献血情况与评职称,评优之类的成绩考核挂钩,就可能会出现各种乱象,比如,有教师身体本身就比较瘦弱,但为了职称勉强献血,甚至出现找人代献血以争取指标的情况。这样一来,不仅有违法律所规定的“自愿”原则,也异化了无偿献血的公益属性。

“血荒”问题当然要解决,但如果为了完成献血指标而不惜牺牲教师的正当权益,那么,除了暴露出相关决策者简单化的工作作风,同时也违背了尊重爱护理解教师之意。

教师是一所学校的主心骨,也是学生的领航员,为众教师扫清发展障碍,为其提供平等之机会,不仅是学校领导人的应尽之责,也是保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在遭到舆论质疑后,涉事学校收回了“有失公平”的通知,自然是知错即改的表现,值得称赞,但对涉事学校来说,似乎更有必要借此举一反三,深入反思,更新观念,别再犯类似错误,将保护教师的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王志顺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责任编辑:张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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