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娜娜
孙兴业,1938年生,1955年7月参加工作,1956年1月入党,1983年1月转现役,1992年5月在利津县退休。历任利津县民政局办事员、淄博市张店钢铁厂团支部书记、利津县供销合作社科员、利津县公安局治安股副股长、利津县公安局消防科(副连职)、利津县武警大队消防股股长、利津县公安局消防股股长(副营职)。
1984年11月,他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民地区支队表彰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1985年11月,被东营市委政法委表彰为政法战线先进工作者;1987年1月被利津县公安局表彰为先进工作者;1987年6月,被东营市委政法委表彰为政法战线先进工作者。
今年84岁的孙兴业走路时有点跛脚,他说:“这是在抓捕犯人时,出了车祸撞的。”孙兴业总是乐呵呵的,“有现在的幸福生活,多亏了共产党。”
“我从小就受‘随时为国家和人民献身’这种思想的熏陶。”原来,孙兴业的爷爷是农救会会长,家中经常有党的地下交通员到访。少年时的孙兴业曾任儿童团副团长。刚参加工作时,孙兴业从事的就是特别危险的抓特工作,但他从不畏惧危险,“我做好了随时为党、为国家献身的准备”。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自行车是最好的交通工具,但只有出差的时候才会用到。比如,骑自行车到一百多里外的军马场办案子。而多数情况下,孙兴业都是步行下乡办案。
正所谓英雄出少年。1956年,黄河发大水,孙兴业就曾救过人。“记得是高粱成熟的时候,黄河水没过了高梁顶,几乎跟大坝齐平了。”经过大坝的时候,孙兴业看到一群人围着河边大声呼喊,顺着大家的指向,孙兴业看到大坝下一个男孩正被水流越冲越远。孙兴业想都没想,随即纵身跳入黄河水中。一个旋涡离两人越来越近,最后两人被越冲越远。岸上的人们都以为“这两个人肯定没命了”。但令人吃惊的是,没过多久,孙兴业竟然将比自己小两岁的男孩救上了岸。孙兴业水性极好。他深知“船家不让风,水家不争流”的道理。他让男孩抓住高粱杆,自己也紧紧抓住。等旋涡过去后,他把男孩拖上了岸。那年孙兴业18岁。
孙兴业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正义、勇敢果断、不惧生死的人。
在公安局工作的多年时间里,他参与过多次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任务。一次,犯罪嫌疑人逃到了北镇的庄稼地里。出发前,领导问孙兴业,“你还有什么要求吗?家里还有什么需要办的吗?”孙兴业明白领导话背后的含义,他斩钉截铁地说:“没有要求,保证完成任务。”说完,孙兴业和同事带着两名战士、两挺机枪便出发了。
1992年,在奉命抓捕犯人的时候,孙兴业遭遇车祸。孙兴业的右膝盖骨头被撞骨折,牙齿被撞松动。但他仍旧没有休息,坚持办案,第二天才到医院就医。“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轻伤不下火线,重伤不喊苦。这就是我们那个年代受到的教育。”
“如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繁荣昌盛,百姓安居乐业,我们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所以,只要党和国家需要,我愿意随时挺身而出。”孙兴业坚定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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