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刘云鹤
8月16日,杀害三人的嫌疑人曾春亮在逃亡201小时后终于被捕。警方撤离时,不少村民挥手送别,这一幕让人感动。这是对警方辛苦工作的一种认可。但这并不代表可以忽视这起恶性案件背后是否存在渎职的行为。三死一伤,我们不禁要思考,这样的悲剧是否可以避免?
最近几天,正是江西抚州的高温天,嫌疑人曾春亮第二次作案后藏匿范围被警方锁定在厚坊村周围的山林。根据当地村民介绍,厚坊村仅山林就有两万多亩,加上村子地形复杂,搜捕难度确实很大。现场的参与搜捕的人员,面临高温、蚊虫以及复杂的地形,能够抓到嫌疑人,这点值得认可。
但功是功,过是过,功过不相抵,两者的概念更不能混淆。
根据受害人家属的描述,在7月22日发现曾春亮入室后第一次报警,7月24日在室内发现作案工具后再次报警,7月25日警方将作案工具取走。此后,康家人称再也没有接到警方反馈的消息。
康家报警后,因为没有财物损失,警方将案件定性为非法入室。如果属于治安案件是否有处罚?是否有警告?是否有拘留?还是一直在找人?在7月22日受害者家属第一次报警到案发这18天内,除了确认嫌疑人身份,取走作案工具,警方到底有没有按照规定采取行动还是采取行动没抓到人?这些疑问还需警方给公众一个交代。
这样的悲剧是否可以避免呢?追根刨底是对人民的生命安全负责,自查自纠也对得起人民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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