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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评
“生死合同”里哪有以人为本
来源:齐鲁晚报   日期:2007-4-4   点击量:   作者:李知雅
  

  2001年,山西忻州市解原乡上社村小学校舍被定为危房后,被迫搬到乡政府废弃的院内,而早在2002年,这处院子就已卖给了赵亮山个人。今年,房东赵亮山、学区负责人、村干部几方签下一份“生死合同”:危房内如有安全事故与赵亮山没有任何关系。(本报今日A4版)
  既然知道校舍是危房,很可能倒塌,却不去想办法防止可能发生的悲剧,而是先准备好免责声明。可见,在村委会和忻府区教育局的眼中,师生的性命,卑贱到了什么地步!且不去重复“再穷不能穷教育”之类的老话,哪怕有一点点仁爱之心,也不应该签下这种把学生生死置之度外的“合同”。
  师生们冒着生命危险上课,如果说危房一旦坍塌,与房主赵亮山没有任何关系,那么,这个责任该由谁承担呢?危房尚未倒,上社村小学的师生是幸运的。笔者当然和他们一样希望危房永远不倒,但这种希望,靠得住吗?
  由此看来,以人为本的崇高理念,对某些人来说,对某些地方来说,还只是挂在嘴边的口号而已,还只是可供玩弄的时髦概念而已。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这是多么悲哀的事情啊!
  漫画 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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