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电子版-邮箱-地图-差错投诉-新版数字报-都市车界-齐鲁楼市-都市消费-书画-教育-健康-青未了-文学-齐鲁鉴赏-创富齐鲁-专题-论坛
 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17岁时借钱两年后赖账

2010-02-09 作者:记者 张焜  【PDF版】

  □ 记者 张焜
   本报2月8日热线消息大一学生小李上高中时曾借给同学小孙5000元钱,今年寒假索要时对方却不愿还了,理由竟是借钱时还不满18岁。
   家住潍坊的小李和小孙从初中就在一个班,关系一直不错。上高二时,小孙想买一台电脑,借走了小李攒下的压岁钱5000元,当时还写了一张借条。时隔2年,小李考上了武汉一所大学。今年寒假,他回到潍坊后见到小孙,就提出要5000元钱的事情,但小孙竟然说借钱时只有17岁,他还没成年,这么大的事没有经家长同意,不算数。这让小李十分气愤。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说,小孙借钱时虽是未成年人,但依据他当时的年龄状况应能认清买电脑的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因此应该归还借款,如果他还不了,他的父母应承担责任。

来源:齐鲁晚报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   邮编:250014   E-mail:webmaster@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152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