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省有我·老有所为看山东|博兴高兆清:退休不褪色,老骥志千里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3-12-12 8.8万

高兆清,1951年11月出生,1972年3月参加工作,2011年在博兴县陈户镇退休。1996年至今24年间,高兆清一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风里来雨里去,勤勉敬业,无怨无悔,为维护一方平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00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基层法律工作者”荣誉称号,2005年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荣誉称号,被领导和群众戏赞“哪壶不开提哪壶,提起哪壶哪壶开”。
与司法行政工作结缘。1996年下半年,高兆清同志调到陈户镇司法所工作,先后担任、兼任陈户镇司法所所长、调解中心主任、法律服务所所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610办公室主任。在职期间,他创立的标准司法所、调解中心、流动调解庭模式以及法律下乡服务、七中调解方法、“双提工程”等创新工作措施被省、市大力推广,陈户镇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多次代表县、市迎接检查验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评价。工作期间,为全镇57个村清理陈欠债务、化解三角债2300多万元,妥善处理企业、村较大事故157起、各类纠纷900多起,没有出现一起民转刑案件。工作中,高兆清始终坚持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采取不同调解法处理各种矛盾纠纷,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干群的一致好评,成为了党委政府的小棉袄、化解矛盾的金钥匙。
离岗不离志,倾心献余热。2008年底高兆清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后,始终不忘初心,心系司法事业。2009年,个人在陈户镇董府商场注册成立了一处“法律服务所”,为群众提供解答疑难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2010年,县政法委与司法局成立“综治维稳人民调解督导指导组”,高兆清与几名从事法律工作的老同志,被邀请参与全县12个镇(办)人民调解、综治维稳指导工作,参与调处多年来全县未解决的矛盾纠纷案件,协助处置各类应急疑难纠纷案件。高兆清接手了一纠纷长达11年的宅基地纠纷案件,案件涉及住建、公安、法院、村委多方,非常复杂棘手。接手案件后,高兆清首先到村了解纠纷发生的来龙去脉,然后找当事人马某,了解激化矛盾的原由,与当事人促膝相谈,苦口婆心进行劝解,经过半个多月的调解,当事人与村委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和好如初。事后,当事人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一起拖了十一年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退休不褪色,老骥志千里。在县综治维稳人民调解督导指导组,高兆清一干就是8年,处理的都是油田占地赔偿、污染补偿、拆迁赔偿、高速路占地补偿、邻里纠纷等非常棘手、多年未决的纠纷案件,8年间,高兆清经手处理棘手、复杂疑难案件48起,企业改制工人工资以及其他遗留问题11起,医患纠纷4起,小麦污染纠纷6起、追回赔偿120余万元,化解上访案件20多起,解决拖欠工人工资33人次,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高兆清执着的信念和辛劳的汗水,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社会的认可,2011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2012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2017年被博兴县委老干部局、老龄办授予“老有所为”模范称号,2019年被滨州市关工委授予“五老志愿者”称号。由于工作出色,2018年5月,高兆清被陈户镇党委政府邀请担任镇法律顾问,在陈户镇综治服务大厅开设“老高调解室”。今年5月,高兆清又应陈户镇派出所邀请,在派出所设立了“老高工作室”,继续为全镇的和谐稳定奉献自己的光和热,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新时代退休干部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赞歌。
供稿:滨州博兴县委老干部局 崔亚茹
责任编辑:孟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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