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因为参与交通安全宣导节目而成名的成都市交管局原民警、已经变身为网络红人的谭乔发布视频称,《谭谈交通》视频被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诉版权(即著作权,下同)侵权,网络视频平台原本存在的节目视频也因违规而被下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成为了谭乔再次刷屏热搜的关键词。
谭乔对外多次表示,“其他编剧人员的存在,摄像编导的工作,仅仅是负责记录我创作《谭谈交通》视频的过程。”但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下称成都广电)针锋相对地回应称,成都广电才是《谭谈交通》节目的著作权人,“相关维权工作已授权给了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7月11日晚,成都广电通过代理律师公开回应后,网络上流传出起诉方和成都广电的“维权分成”协议。众多网友对于电视台为何会选择一家背景不明、甚至有“空壳公司”嫌疑的民营企业参与版权维权、谭乔参与《谭谈交通》制作是否获得劳务报酬、成都广电是否应该向节目中出镜的普通人进行付费等问题进行了质疑,成都广电又一次站在了风口浪尖上。
成都广电内部相关人士接受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采访时表示,网传的电视台和起诉方游术文化公司之间的利润分成协议并不完全真实,谭乔曾在电视台“领取了不少的劳务报酬”。有原《谭谈交通》所属节目编导直言:“谭乔是在通过裹挟舆论的方式,打一场自己不会输的仗。”
针对谭乔提出的《谭谈交通》版权问题争议,律师分析认为,谭乔作为出镜人,不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为成都警方与成都广电的合作栏目,因警方明确放弃版权,可视为成都广电独家掌握了节目包括传播权在内的著作权。
▲2005年,谭乔主持的第一期《谭谈交通》节目截图。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自称遭天价索赔《谭谈交通》下架了
7月10日下午,谭乔发微博称,自己在山东拍摄相关视频时,“惊闻《谭谈交通》被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谭乔在微博中表示,拍摄的公益普法视频,十几年来在网络上被大家无偿观看和二次创作传播,“现在可能赔得裤子都没了。”谭乔随后还表示,不仅《谭谈交通》的账号逐渐被清空,还有上万个二次创作者编辑的爆款视频也被投诉下架。截止7月10日,谭乔在B站上发布的视频已经从345个缩减至80个。
《谭谈交通》这档2018年就停播的交通安全类节目,为何会在停播后突然走红?公开资料介绍,《谭谈交通》是成都本土一档寓教于乐的交通警示类节目,早期在原成都电视台第三套节目播出,播出时并未引发过多的公众关注。但因为贴近大众的节目特色和诙谐幽默的主持特点,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兴起,2019年又开始在网络视频平台流传,受到了新一代互联网使用者的热切关注。有媒体评价称,“《谭谈交通》令谭乔成为成都最有影响力的交警”。
▲成都游术公司办公注册地址为一家服装店。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空壳公司”维权遭围观
“成都最有影响力的交警”没想到遭遇了版权纠纷。司法公开信息显示,成都游术文化传播公司正在以其注册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法院为起诉地,向国内多个视频平台和商业网站发起法律挑战。根据平台方的信息显示,出面指控《谭谈交通》侵权的是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没有国有资本背景,和成都电视台没有任何表面关系,为一家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公司。
上游新闻记者7月11日也走访了该公司位于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的注册地址,发现该地址无任何的商业办公痕迹。7月10日至发稿截止时,上游新闻记者多次拨打成都游术文化传播公司相关工商登记电话,但一直未接通。
记者获得的游术文化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显示,该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金额不等的侵权赔偿。成都游术文化公司提供的法律文件显示,2022年1月30日,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就出具《版权声明》,声明其合法拥有《平安成都》栏目、《红绿灯》栏目以及《谭谈交通》板块的全部著作权。同时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将上述作品的著作财产权授权给原告,并授权原告以自己的名义对涉案作品授权前后的著作财产权侵权行为提起诉讼,“以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并有权获得由此产生的赔偿或补偿。”
7月10日,谭乔发布了维权视频后,成都游术文化一时成为众矢之的,被不少网民指责为“版权流氓” ,其公司背景更是被“挖”了个底朝天。舆论对于为何会由成都游术出面就《谭谈交通》的网络版权进行起诉维权产生过疑问:一个注册年限并不长的民营公司,到底以什么资格获得了一档国有资本制作的电视节目版权并起诉他人?成都广电和成都游术文化之间的授权协议曝光后,回答了成都游术为什么有权起诉他人的问题。但新疑问随之而来:作为栏目版权方的成都广电,为何会在今年选择一家民营公司进行起诉呢?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出具的《版权声明》。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版权分成协议曝光 去年即完成内部审批流程
7月11日晚,经过近乎一天的沉默,成都广电通过当地媒体以律师声明的形式,发布了对于《谭谈交通》版权纠纷的最新回应。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声明文件中确认了成都市广播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策划、编导、制作并播出了《谭谈交通》节目,“该节目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指派时任交警的谭乔进行现场主持。节目于2018年5月停止更新,谭乔于2021年8月辞去公职。”对于游术文化公司的维权行为,成都广电在声明中特别强调,“仅针对未经许可而进行不当获利的公司经营主体,并未针对任何个人”,“所有维权行为,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
7月11日下午,一份以成都游术文化公司口径提出的与成都广电合作文件曝光,该文件中约定双方共同分享维权所得款项和授权使用的款项,其中维权所得成都广电占35%,游术文化占65%,版权使用所得双方四六分成。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对于成都广电为何会选择一家成立时间并不长、被媒体直指为“空壳”公司的游术文化代表自己提起诉讼、成都广电在选择游术文化过程中是否完成了招投标程序、双方的“版权分成”协议是否涉及国有资本流失等问题,在成都广电发布声明之后再次成为了舆论质疑的焦点。
7月12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了成都广电相关法务主管部门,其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广电对于事件的官方回应7月11日已通过律师声明形式发布,暂时没有新的进展。代表成都广电与游术文化公司签署相关版权合作协议的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谭谈交通》原播出平台成都三套前总监蒋茂文的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多个信源证实,对于《谭谈交通》的版权维权行动,均由其原播出平台成都三套都市生活频道提起,而去年9月担任该频道负责人的蒋茂文,已经升任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主管经营业务,对于此次舆情事件的处置,也由蒋茂文直接牵头负责。
对于成都广电与游术文化的版权合作协议,一位内部知情人士李朋(化名)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双方的合作协议是在去年9月完成了成都广电内部审批流程,“网络流传的分成协议细节和最后签约的版本有出入,这份合作协议是原来的播出平台成都三套以经营项目的形式提交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进行审批的,完整的(协议)经过了相关经营决策会议的讨论,合同上也使用了电视台公章。电视台主要领导对此也是知情的,毕竟使用电视台公章需要审批。”
国内多家电视台相关版权工作负责人受访时均表示,电视台等版权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版权维权,是目前国内版权市场的惯例。“版权方没有时间、精力去做大量繁琐的维权工作,法律细节都非常复杂,电视台通过专业机构来维护版权,这应该符合商业惯例。对于成都广电为何会选择成都游术参与维权,李朋对上游新闻记者说,该项合作是经过了审批流程,但是为何会选择这样一家疑似空壳公司的企业来合作,“恐怕只有当事人和三套那边出来回答了。”、
▲身穿警服拍摄节目的谭乔。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法律专家谈版权归属:无约定双方单位共享,主持人仅有署名权
《谭谈交通》2005年3月开播,2018年5月停止更新,近13年的播出时间里其实并未在成都以外的地区产生影响,其节目版权纠纷并未有太大争议。在成都广电工作多年的李朋对上游新闻表示,《谭谈交通》从2018年停播到去年爆红之前,电视台对于该节目的网络传播都是没有太多关注,“节目本来就不是盈利性节目,真的卖版权能有多少钱?但去年以来节目的传播开始不正常,这必须要处置了。”
记者注意到,该知情人士的观点与游术文化的观点一致。在该公司向成都广电提供的合作方案中也曾提到,《谭谈交通》作为法治节目,网络出现的非法传播和侵权剪辑,“既曲解了法治节目原有的警示作用,又使得全网观众对成都城市形象产生了一定误解。”
对于谭乔在此次争议事件中提出的自己对于《谭谈交通》节目享有著作权的说法,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多位国内关注版权法的律师。多数主流意见认为,成都广电对于《谭谈交通》节目拥有包括传播权在内的著作权没有争议,谭乔声称自己对于节目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是在挑战我国版权法既有规定。
成都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明确,交管局对于《谭谈交通》不拥有版权,也不会参与相关纠纷。谭乔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仍强调,他是《谭谈交通》的创作者,“不仅仅是现场主持,电视台难道就可以享有独立的版权吗?我可不是电视台的员工。”
上游新闻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谭乔的此次“硬刚”成都广电,成都广电内部无论员工还是高层领导,态度都是不支持谭乔的“维权”。
一位在《谭谈交通》节目播出时期担任成都广电都市生活频道负责人的人士向记者证实,谭乔在主持期间获得了不少劳务报酬。
曾在《谭谈交通》节目工作的编导黄林(化名)对记者表示,谭乔多次在不同场合声称节目只有他一个人工作,“这种话从一个与电视台合作10多年人的口中说出来并不负责,一档电视节目从策划、编导、拍摄、后期,可能技术含量并不高,但都是繁琐的工作,如果因为谭乔一个人的IP要牺牲这么多人这么多年的付出,这对于我们公平吗?谭乔作为出镜人对节目有版权,我们所有没有出镜的人,是否也要去索要版权呢?”
“谭乔的身后,《谭谈交通》的背后,是成都电视台和成都市交管局。谭乔的口才确实非常突出,但他如果没有电视媒体和警察的特殊身份,能够拍摄这样的节目吗?能够有这么多经典桥段流传吗?”黄林的声音,在成都广电内部有着普遍的认同。但对于已经停播的《谭谈交通》带来的版权问题讨论,作为长期被侵权的电视机构工作者黄林也认为,这并不是一件坏事,“电视台维权一次就这么轰轰烈烈,细节确实有点不能接受,但是让全社会学习重视版权,我们这些骂挨得值。”
对于谭乔此次提出的《谭谈交通》版权问题争议,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分析认为,从成都广电现有的证据来看,《谭谈交通》节目主持谭乔作为出镜人,不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至于谭乔提出的他不是电视台员工就应该分享著作权的说法,因为他当时是以交警身份参与节目制作,从交警方面拿了工资,这也应该视为劳务报酬的一部分,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谭乔从法律层面确实没有节目版权,换句话说,他无权将自己的形象用于商业推广。”
郭刚律师认为,如果两个单位合作制作一档电视节目,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该由双方共享节目著作权,其财产权利应按照公平原则由双方共享,“成都广电和成都警方合作了《谭谈交通》节目,其具体的版权形式目前没有对外披露,但警方明确放弃版权,这也说明成都广电独家掌握了节目包括传播权在内的著作权。”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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