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事|游客滑雪受伤后保险才生效,滑雪场赔偿5千元医药费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1-03-13 475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宋祖锋
春节假期期间,一名游客在平度市茶山雪世界滑雪场滑雪时受伤,但因景点投保的意外险在受伤后才生效,致使游客无法通过正常的保险理赔获得赔偿,医药费全部自己支付(新闻回顾:找记者上壹点|出完事保险才生效?游客受伤,滑雪场拒赔偿)。日前,在当地政府部门协调下,受伤游客跟滑雪场达成协议,对方赔付5千元医药费作为补偿。

今年2月17日,在外地工作的王先生回平度老家过春节期间,来到位于平度市店子镇的茶山雪世界滑雪场游玩,没想到滑雪时受伤不得不住院手术治疗,医药费花了近3万元。但是出事后,滑雪场没有积极赔付医药费,而且给王先生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也是在受伤后才生效,导致保险公司拒赔。
日前,此事经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后,立刻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当地相关部门也积极介入调查处理此事。13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到受伤游客王先生,在电话中王先生告诉记者,在店子镇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下,11日下午,他和滑雪场方面达成协议,对方赔付给他5千元医疗费,目前,这笔赔偿费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待王先生将相关材料办理就绪后,就可以领取这笔费用。
“虽然赔偿远远不够我的医疗费,但这也是目前最好的结果了。”王先生略显无奈。他说,因为在协商期间,滑雪场方面称项目经营一直亏损导致资金紧缺,一时拿不出更多的费用,所以最多赔偿5千元。但这笔赔偿远不及花费的近3万元医疗费,更何况他还忍受着身体病痛的折磨,但也只能认栽了。记者了解到,滑雪场方面给王先生投保的险种因高危风险项目意外受伤赔付最高保额只有1万元,也就是说,即使这个意外保险在王先生受伤前生效,但是赔付的保费也不够王先生花费的医疗费。
那么游客在景区或者景点游玩时受伤产生的损失该有谁来承担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张宝清律师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以及依法获得赔偿权。在本案中,游客在滑雪场内消费游玩时受伤,该滑雪场经营者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向消费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滑雪场为消费者购买的意外保险,消费者可以依法向该承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理赔款属于消费者所有。“消费者与经营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张宝清律师说。
责任编辑:姜淑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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